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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相关问题解答
2008-12-30 15:35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1、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是否必须通过中标销售企业备案网点销售:
  答:是。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必须通过中标销售企业备案网点渠道销售。因此生产、销售企业双方要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做好产销对接工作。
  2、重复备案如果遇到代理商的强制备案的问题:
  答:销售网点备案前,可自主选择挂靠的中标销售企业,但只可从属、挂靠于一家中标销售企业旗下,代理商不得强制终端网点代其备案,要做到报送各区县商贸流通管理部门的网点资料是唯一的。
  3、关于公布流通渠道及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的问题:
  答:中标销售、流通企业,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的通讯录我们已经在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家电下乡专栏上给予了公布,请大家留意查看。
  4、关于极少数网点没有电脑、没有开具发票的能力是否可予以备案的问题:
  答:各网点必须符合家电下乡的备案标准才能给予备案。
  5、所卖产品和发票是跨区域的是否可以享受家电下乡政策:
  答:购买人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回户口所在地区县、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该政策仅限拥有重庆市农业户口的购买人。
  6、 20家中标销售企业拥有下属网点的密钥管理等权利和责任,但如果网点所卖产品不是中标销售企业经销的产品,而是其他中标产品,并且出现问题的时候,责任该由谁来负责、销售流通企业是否也会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答:20家中标销售企业是重庆家电下乡的销售责任企业,必须对销售网点在中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完全责任。20家中标销售企业应加强对其网点的管理。
  7、上报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的公章和公司中标时的公章的名称不一致,是否可以采用由总公司授权委托的方式的问题:
  答:可以采用正式授权、委托书等方式,但必须加盖鲜章,审核标准依授权、委托内容为准。
  8、跨省备案的网点是否可以享受家电下乡政策的问题:
  答:家电下乡工作是以省级单位或单列市进行的,所以跨省备案和销售不能享受家电下乡相关政策。
  9、去年的库存产品标识卡和今年的不一样,可不可以补发标识卡:
  答:所有家电下乡产品必须是经国家商务部管理系统备案管理的,生产及销售都按计划执行,同时,标识卡的要求和使用方法、使用位置等商务部都有严格的要求。
  10、如果挂靠,资金链、物流、服务等怎么管理,风险怎么控制的问题:
  答:挂靠的细节和方式由生产和销售、流通企业之间自己协商,重庆市商委将会同市及区县有关部门等对家电下乡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检查,全力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11、手机和其他种类产品不一样,销售模式有别于其他产品,因此可能不能开具发票,是否可以采用开具业务发票、收据等替代票的问题:
  答:不可以,要求必须开具税务发票。
  12、网点备案时的授权书、申请书等全部使用原件很难操作,是否可以采用报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的用原件,其他区县备案的采用复印件的方法的问题:
  答:原则上要求是使用原件,但鉴于部分企业的客观实际,可以向市商委提交一份原件,经市商委确认后凭委托书、授权书复印件再到各区县进行办理。
  13、如果要去挂靠别的网络,相互之间的渠道模式和行业特性不一样,原有的网点对销售模式不熟悉,新的网点又不好管理怎么办:
  答:所有网点必须符合国家商务部家电下乡的有关要求,销售企业必须加强对销售、流通网点的管理和服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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