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及溯源制度宣传资料
2009-06-18 15:53  文章来源:江北区商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为什么酒类经营要实行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
  酒类商品是事关国家税收、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的特殊商品,各级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对酒类商品的管理。《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
  二、什么是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
  指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三、实施备案登记的范围有哪些
  凡有酒类商品销售行为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包括有酒类销售行为的宾馆、餐厅、歌厅、酒吧、超市、便利店、副食店等行业,均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备案登记。
  四、怎样办理备案登记
  (一)经营者自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江北区商委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报表》;(亦可在市商委网站下载)
  (二)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报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江北区商委依照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细则要求进行审核;
  (四)核发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表);
  (五)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江北区商委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变更手续。
  五、什么是酒类流通溯源制度
  指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酒类经营者(购货方)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酒类流通随附单》。
  《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包括酒的产地、批号、售货单位等)。《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环环相扣,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一旦酒出现质量问题,便于执法人员追查酒的来源。
  六、怎样购买酒类流通随附单
  酒类流通随附单格式和加密措施由商务部统一规定,市酒管局指定印刷厂统一承印,区各酒类批发企业可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副本到重庆市渝中区强伟印刷厂购买。地址:渝中区上清寺中山三路142号(文化宫中门往上清寺方向约50米),联系人:朱书仁(手机13608325695)、陈苏清(小灵通66858377), 门市电话63861704。
  七、不办理或未向首次供货方索取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证(表)、不填制或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未实施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单位或个人,将责令限期改正,督促尽快登记;对逾期拒不登记备案,且继续从事酒类经营活动的,江北区商委将依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处2000元以下罚款。
  未向首次供货方索取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证(表)、不填制(指批发)或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经营单位或个人,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江北区商委可依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处5000元以下罚款。
  咨询电话:67725185 6773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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